1、本活动仅适用于收到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邀请短信的浦发信用卡持卡人(下称“受邀持卡人”)。
2、活动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仅限受邀持卡人参与。
3、活动内容:
1)活动A:短信受邀参与“多花少还”还送礼的A组受邀持卡人于短信提示最后还款日前选择账单金额最低还款,奖励5万积分。
2)活动B:短信受邀参与“多花少还”还送礼的B组受邀持卡人于短信提示最后还款日前选择账单金额最低还款,奖励10万积分。
4、如指定账单办理自由分期付、账单分期、延期还本业务,则无法参与本活动。
5、活动总计赠送18亿积分。2016年1月赠送6亿积分;2016年2月赠送6亿积分;2016年3月赠送6亿积分。每月赠送积分以当月最后一次还款时间为顺序,先到先得。
6、如持卡人于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收到短信邀请,可根据短信发送日期参与当月活动。持卡人可参与的活动类型及奖励积分数额以邀请短信为准。
7、2016年1月收到活动邀请短信的持卡人,奖励积分将于2016年3月31日前返还至其短信指定信用卡账户内;2016年2月收到活动邀请短信的持卡人,奖励积分将于2016年4月30日前返还至其短信指定信用卡账户内;2016年3月收到活动邀请短信的持卡人,奖励积分将于2016年5月31日前返还至其短信指定信用卡账户内。
8、对于航空类、酒店类联名信用卡(包括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日航浦发联名信用卡和优悦会浦发联名信用卡),每位持卡人获赠的积分将按照各产品的积分累积规则按比例折算为对应的合作伙伴奖励积分/里程。赠送奖励积分/里程的比例为:
产品 |
积分比例 |
优悦会·浦发联名信用卡(普卡) |
16:1 |
优悦会·浦发联名信用卡(金卡) |
8:1 |
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普卡) |
18:1 |
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金卡) |
15:1 |
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白金卡) |
12:1 |
东航·联名卡(金卡) |
15:1 |
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钛金) |
14:1 |
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白金卡) |
12:1 |
日航·浦发联名信用卡 |
15:1 |
东航·联名卡(金卡)(单币卡) |
15:1 |
五星电器·浦发银行联名信用卡 |
6:1 |
9、获赠积分发放前,受邀持卡人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利用系统漏洞或规则漏洞恶意套取优惠的、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加本活动的资格。
10、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有权根据活动需要调整本活动细则的内容,调整后的活动细则将提前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网站或其他相关沟通渠道(如账单、客户通讯等)进行公告,并于公告确定的日期正式生效。
11、本活动未约定事项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最终决定及收取利息及手续费等费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