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一:贷贷多金(申请成功送刷卡金)
—活动对象:首次成功申请钱好贷业务并放款客户;
—活动时间:2015年12月7日-2016年6月30日;
—活动规则:申请成功并放款次月,如下刷卡金给到申请人。
放款金额≥200,000元,放款成功后返刷卡金888元;
100,000≤放款金额< 200,000,放款成功后返刷卡金588元;
50,000≤放款金额< 100,000,放款成功后返刷卡金188元;
放款金额<50000元, 放款成功后返刷卡金88元;
活动二:好贷合伙(推荐成功送刷卡金)
—活动对象:推荐他人成功申请钱好贷业务并放款;
—活动时间:2015年12月17日-2016年6月30日;
—活动规则:当推荐客户放款成功次月,如下刷卡金给到推荐人。推荐多人,刷卡金累计,上不封顶。
单名被推荐人放款金额≥200,000元,放款成功后返刷卡金888元;
100,000≤单名被推荐人放款金额< 200,000,放款成功后返刷卡金588元;
50,000≤单名被推荐人放款金额< 100,000,放款成功后返刷卡金188元;
单名被推荐人放款金额<50000元, 放款成功后返刷卡金88元;
活动细则:
1. 本活动,不限分期期数、渠道,成功申请或推荐他人成功办理钱好贷业务即可参与。
2. 被推荐人将推荐人手机号填写在“钱好贷”预约界面中的“推荐人手机号”字段下。
3. 推荐人可以为浦发信用卡持卡人,也可以为未持卡人,被推荐人不可为推荐人本人,手机号不能与被推荐人在浦发信用卡中心登记的手机号相同;
4. 刷卡金反馈时间和方式:申请人成功办理并满足活动条件,次月月底前赠送刷卡金计入参与本活动的信用卡账户;持卡推荐人参与本活动,被推荐人办理成功并满足活动条件次月月底前赠送刷卡金计入推荐人参与本活动的信用卡账户中;未持卡推荐人当月参与本活动并满足活动条件,需在次月月底前申请浦发银行信用卡,赠送刷卡金将在卡片批核后的一个月内计入推荐人的信用卡账户中,如未持卡人未在次月月底前申请浦发信用卡的,将失去获得赠送刷卡金的资格;
5. 刷卡金可用于抵扣用户使用浦发信用卡发生的新增消费的本金(仅用于消费抵扣,不含取现、费用部分和分期交易等其他情形),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进入获奖人信用卡账户后一年时间。
6. 活动期间,每位推荐人可多次享受活动礼遇,无上限限制。
7. 获赠刷卡金发放前,申请人若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客户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客户参加本活动的资格。
8. 如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在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提前撤销、终止或未使用已办理的钱好贷现金分期业务,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按本次活动已赠刷卡金的金额从推荐人信用卡账户扣除相应金额。
9. 钱好贷现金分期成功办理的时间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的申请时间为准。
10.本活动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相关积分活动规则的约束。
11.被推荐持卡人办理的钱好贷现金分期业务仍应受《现金分期业务条款与细则》的约束。
12.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并有权调整或变更本活动规则,前述调整于相关渠道公布后生效。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使用非正常手段或利用系统漏洞恶意参与赚取奖励的用户进行鉴定并取消其获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