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活动仅适用于收到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邀请短信的浦发信用卡持卡人(下称“受邀持卡人”)。
2、活动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仅限受邀持卡人参与。
3、活动内容:参与“积分翻番乐”的受邀持卡人,于活动期间每月发生首笔满228元的消费,可额外获赠300积分;发生第二笔满228元的消费,可额外获赠600积分;发生第N笔满228元的消费,可额外获赠N*300积分;以此类推,刷多返多,活动期间每位受邀持卡人每月最高获赠50000积分。
4、2015年10月从10月20日起计算发生满228元的消费笔数。
5、本活动中所指消费包括网络消费和取现,不包括分期交易。消费的日期以交易日(北京时间)为准。
6、活动总计赠送6亿积分。10月赠送2亿积分;11月赠送2亿积分;12月赠送2亿积分。每月赠送积分以当月刷卡交易时间为顺序,先到先得。
7、如持卡人于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收到短信邀请,可根据短信发送日期参与当月活动。持卡人能否参与活动及奖励积分数额以邀请短信为准。
8、2015年10月收到活动邀请短信的持卡人,奖励积分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返还至其 短信指定信用卡账户内;2015年11月收到活动邀请短信的持卡人,奖励积分将于2016年1月31日前返还至其短信指定信用卡账户内;2015年12月收到活动邀请短信的持卡人,奖励积分将于2016年2月29日前返还至其短信指定信用卡账户内。
9、对于航空类、酒店类联名信用卡(包括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日航浦发联名信用卡和优悦会浦发联名信用卡),每位持卡人获赠的积分将按照各产品的积分累积规则按比例折算为对应的合作伙伴奖励积分/里程。赠送奖励积分/里程的比例为:
产品 | 积分比例 (信用卡积分:合作 伙伴积分/里程) |
优悦会·浦发联名信用卡 (普卡) |
16:1 |
优悦会·浦发联名信用卡 (金卡) |
8:1 |
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 (普卡) |
18:1 |
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 (金卡) |
15:1 |
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 (白金卡) |
12:1 |
东航·联名卡 (金卡) |
15:1 |
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 (钛金) |
14:1 |
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 (白金卡) |
12:1 |
日航·浦发联名信用卡 | 15:1 |
东航·联名卡 (金卡)(单币卡) |
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