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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细则

1) 本次活动对象为:活动期间,于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成功申请并首次使用浦发E-GO卡且通过支付宝钱包或微信钱包成功支付一笔交易金额的持卡人。
2) VISA、美国运通、万事达、银联四个卡组织品牌的浦发E-GO卡都可参加此次活动。
3) 浦发E-GO卡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的成功消费记录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中的交易记录为准。
4) 本次活动的“成功消费”是指:活动期间,首次使用浦发E-GO卡时通过支付宝、财付通快捷支付方式完成任意一笔支付,快捷支付方式包括支付宝钱包、微信钱包线上、线下扫码支付、或者其他形式的支付宝、微信快捷支付。如果通过支付宝快捷方式参与活动,持卡人名下的所有浦发信用卡必须从未绑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方能参加此次活动。
5)活动期间,首次使用浦发E-GO卡并通过支付宝、财付通快捷方式成功消费任意一笔,不论金额大小,即可获得10元的刷卡金奖励,每位持卡人限获赠一次;持卡人更换卡号或销户后再次申请使用将无法获得刷卡金奖励。
6)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在活动期间的每月底汇总符合活动条件的持卡人名单,届时获赠持卡人会收到短信通知,持卡人在收到短信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获得刷卡金奖励,刷卡金返还至持卡人参与本活动所使用的浦发E-GO卡账户内。刷卡金的有效期为60天,自收到之日起生效,刷卡金过期将失效。
7)活动期间,如果发生退货或产生争议交易,持卡人所持浦发E-GO卡出现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E-GO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加本活动的资格。
8)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
9) 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