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万里行”积分加赠礼


1.活动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6月30日 (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2.活动对象:活动期间成功申请并获批东航浦发联名白金信用卡(双应用芯片卡)的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3.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成功申请并获批东航浦发联名白金信用卡(双应用芯片卡)的主卡持卡人,正常缴纳年费并使用该卡有任意1笔消费,达标次月底前可获赠5000“东方万里行”积分(已缴纳年费持卡人按照消费达标时间排序,限本活动达标的前562名持卡人获得)。活动周期内,每位持卡人仅可通过本活动获得1次对应奖励。
4.加赠积分将于达标次月底前发放至持卡人“东方万里行“会员账户内。持卡人可通过东方航空APP-我的-会员服务-积分账单查询。本活动奖励积分有效期为自入账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活动仅适用于在活动期间满足达标条件的主卡持卡人参与,附属卡持卡人不参与,且其附属卡交易不计入主卡持卡人交易中计算。
6.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及获得奖励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活动统计期内豁免年费、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本活动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7.如参与本活动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系统漏洞、外挂软件、插件等手段或工具套取活动奖励、损害活动规则、违背活动公平原则、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及获得权益的资格,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已发放的奖励。浦发银行有权对活动中的恶意套利行为进行鉴定;若系统漏洞、故障或其他原因致使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导致持卡人获得与本活动/权益规则不符的权益或优惠,浦发信用卡中心保留取消或收回持卡人所获非正常奖励的权利。
8. 本活动的消费指活动统计周期内使用东航浦发联名白金信用卡(双应用芯片卡)进行一般境内、外消费(含线上和线下消费),不含取现、还款、分期(包括商品分期、汽车分期等其他形式分期)、预借现金、已使用“返现(含刷卡金)”抵扣的交易、预授权、银行费用(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逾期还款违约金等)、其他增值服务费(参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业务主要收费项目表》)。也不包括因退换货、退税等任何原因退回/返回/计入至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金额及其他各类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约定的费用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项目。
9.为确保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发票等),并在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需要时予以出示。
10.持卡人恶意注册、利用本次活动优惠进行非法牟利、炒作、套现、转售、虚假交易的,将被取消其享受本活动优惠的资格并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活动所获商品、权益或其他奖励。
11.外币结算汇率以记账日当天汇率为准。
12.如遇法定节假日,“东方万里行”积分将延期发放至持卡人的“东方万里行”会员账户内。
13.东方万里行”积分及相关服务由东方航空提供,有关“东方万里行”积分的使用规则将适用东方航空相关规则条款。本活动礼品或服务质量及售后问题由东方航空负责。因持卡人使用礼品或享受服务导致的纠纷,请持卡人联系东方航空解决(东方万里行会员服务专线95530),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为持卡人提供必要协助。
14.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随时变更、调整、终止本次活动的权利并于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浦大喜奔APP、短信、电子邮件等任一渠道公告或通知后生效。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在线客服或致电客服,咨询及投诉电话:4008208788、02138784988(境内);86-21-38784988(境外)。
15.本活动/权益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