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对象
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尊享版)主卡持卡人、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悦享版)主卡持卡人(以下统称“持卡人”)
二、活动内容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含),使用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当月消费累计金额较上一个自然月超出10,000元(不含),次月底前可额外获赠24点吉祥航空积分。活动期间,消费达标赠送吉祥航空积分名额总计7,500个,先到先得,赠完即止。
三、活动条款
1. 本活动消费累计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活动期间,持卡人当月单卡有效消费累计金额较上一自然月超出 10,000
元(不含)即为达标;有效消费不含退货、退款及撤销交易。
2. 本活动吉祥航空积分赠送名额限量 7,500
个,按持卡人达标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达标时间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记录为准。若多名持卡人达标时间相同且剩余名额仅1个,优先发放给当月消费较上一个自然月超出金额更高者;若超出金额亦相同,则优先发放给当月消费累计总金额更高者。若持卡人同时持有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尊享版)和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悦享版)两张主卡,本活动消费金额仅按单张卡片分别统计,不合并计算;若两张卡片在同一自然月均满足较上月超出
10,000 元(不含)的条件,持卡人当月仅可享受 1 次吉祥航空积分奖励。
3.
持卡人的吉祥航空会员账户需完成实名认证且状态为有效,方可享受本礼遇。获赠积分将于达标次月底前发放至主卡持卡人吉祥航空会员账户内。附属卡交易不计入主卡消费统计内。持卡人可通过吉祥航空APP-我的-积分查询。
4. 本活动持卡人的消费时间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系统实际入账时间为准。
四、其他条款
1.
本活动获得的吉祥航空积分,积分兑换使用规则、积分有效期与吉祥航空积分规则一致,但不可用于衡量吉祥航空会员等级。
3.吉祥航空积分及相关服务由吉祥航空提供,相关问题及规则请以吉祥航空各官方渠道公布内容为准。礼品或服务质量及售后问题由吉祥航空负责。因持卡人使用礼品或享受服务导致的纠纷,请持卡人联系吉祥航空解决(吉祥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021-95520),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为持卡人提供必要协助。
4. 如遇法定节假日,吉祥航空积分将延期发放至主卡持卡人的吉祥航空会员账户内。
5.
本活动的消费指活动统计周期内使用该卡进行一般境内、外消费(含线上和线下消费),不含取现、还款、分期(包括商品分期、汽车分期等其他形式分期)、预借现金、已使用“返现(含刷卡金)”抵扣的交易、预授权、银行费用(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逾期还款违约金等)、其他增值服务费(参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业务主要收费项目表》)。也不包括因退换货、退税等任何原因退回/返回/计入至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金额及其他各类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约定的费用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项目。消费时间和消费金额以银行系统记录的消费时间为准,计入本次活动。若该笔消费于活动周期结束之日前商户仍未向银行请款结算或因卡组织或收单行原因导致无法识别的境外消费,恕不计入此活动统计。消费后如发生退货、冲正、争议、虚假、退税或撤销等,将在本活动累计消费金额中扣除相应金额。
6.
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其参加本次活动并获得权益的资格将被取消,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或退货交易、当前账户出现欠款逾期、账户状态不正常、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7.
如参与活动的持卡人存在任何利用虚假交易、系统漏洞等手段恶意套取优惠的行为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取消该类持卡人获奖资格的权利,并有权取消或收回其因参加本次活动所获赠的权益或奖励。
8. 若持卡人在活动期限内注销浦发银行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将取消其所有卡片权益及礼遇。
9. 为确保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发票等),并在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需要时予以出示。
10.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同意本活动全部条款和细则。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本活动及权益条款和细则的权利,前述调整于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号、浦大喜奔APP、短信、电子邮件等任一渠道公布后生效。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线客服或致电客服,咨询及投诉电话:4008208788、02138784988(境内);86-21-38784988(境外)。
11.
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文件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