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商户分期业务条款与细则
(适用于非合作类商户分期业务版)
重要提示: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在接受本条款及细则之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条款与细则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条款及细则的相关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您对本条款与细则有疑问的,应在申办本业务前致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背面客服热线进行详细询问和了解。您申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商户分期业务的行为,即表示您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条款与细则约定内容。
1、 商户分期业务是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称“浦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通过浦发银行合作支付机构使用浦发银行信用卡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如果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总金额达到浦发银行规定的分期付款最低金额,向浦发银行申请分期付款在获得浦发银行审核通过后,由浦发银行先行一次性垫付持卡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总价款,持卡人再按照约定将商品或服务总价款分期偿还浦发银行,并由持卡人支付分期利息、合作支付机构支付分期手续费。(考虑到业务定义可能存在描述差异,此处商户分期业务包含银联、网联等支付机构描述的“消费分期付款”产品)
2、 本商户分期业务适用于由浦发银行发行的各类浦发银行信用卡,公务卡不支持分期业务。浦发银行有权根据情况确定具体适用的信用卡种类。
3、 持卡人办理本商户分期业务,可分期的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18期、24期、36期、48期、60期,每期为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5年。本业务的申请须经浦发银行审核,是否通过以及确定的分期金额、分期期数(每期为一个月)以浦发银行最终评定结果为准。分期付款一旦申请成功,则分期期数将不能更改。
4、持卡人申请商户分期业务时,由持卡人向浦发银行支付分期利息,商户向浦发银行支付分期手续费。分期利息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对应期数的利率。实际对客分期利率区间值及对应折算年化利率值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网站(ccc.spdb.com.cn)等渠道进行公示,同时商户分期业务办理渠道也将向持卡人标明各期数对应的利率及年化利率值。商户分期利率及对应年化利率值将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用卡情况进行调整,实际利息以持卡人申请时办理渠道告知的利息金额为准。
5、分期利息收取方式分为一次性收取与分期收取:一次性收取的计算方式为:首期收取分期利息,分期利息按分期本金乘以适用利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分期收取的计算方式为:首期分摊时分期利息为分期总利息除以总期数,之后每期分期利息根据分期剩余未分摊利息除以分期剩余未分摊期数计算,如遇无法整除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差额部分将会在最后一期进行调整。持卡人每期应还分期付款本金及利息计入持卡人申办本业务的浦发银行信用卡账户当期最低还款额。商户分期产品将在持卡人申请办理流程中,保证各步骤持卡人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持卡人成功申请商户分期业务时,即表明其已经知晓并同意分期利率。
6、持卡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清所有分期款项,持卡人需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未分摊的分期本金;剩余未分摊的分期期数对应的利息无需支付,已一次性收取的利息退还剩余未分摊期数对应的利息;同时我行将一次性收取持卡人未分摊本金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7、持卡人首期还款本金为分期总本金除以总期数,之后每期还款本金为分期剩余未分摊本金除以分期剩余未分摊期数,如遇无法整除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差额部分将会在最后一期进行调整。每期应还本金、分期利息将全额计入持卡人申办本业务的浦发信用卡账户最低还款额,持卡人应按账单显示金额按时还款。持卡人不得对分期偿还额再次申请分期付款。分期金额、分期偿还额不累积信用卡积分,不参加浦发银行相关用卡活动。持卡人还款时, 该业务的还款优于一般消费先行偿付。
8、持卡人不得进行虚假交易,不得利用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从事经营、转卖或套现等违反个人日常生活使用为主要目的之行为。持卡人如有以上行为之一,所有剩余未偿还的商户分期付款债务将被视为立即全部到期,持卡人必须一次性全额偿还所有剩余本金;剩余未分摊的分期期数对应的利息无需支付,已一次性收取的利息退还剩余未分摊期数对应的利息;同时,我行将一次性收取持卡人未分摊本金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9、持卡人知晓并同意,商户分期业务经浦发银行核准通过且浦发银行向商品或服务提供商户先行垫付分期金额,持卡人与浦发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告成立并生效,持卡人应按约定还款,且持卡人不得以信用卡的任何非正常状态(如办理该笔分期业务的卡片被冻结、停卡、注销等)为理由对抗该债权债务关系。分期付款一旦申请成功,则分期期数将不能更改。
10、浦发银行仅为本商户分期业务提供支付服务,并非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商或销售商,也不向持卡人就商户、持卡人所购商品或服务,或商户与持卡人之间交易的任何方面提供任何担保,订购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售后服务由商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买卖、商品或服务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等事宜均由商户和持卡人之间自行确定,若持卡人与商户之间就商品或服务的买卖、商品或服务质量、价款、送货、退货、换货及售后服务或其他相关事宜发生任何疑问、争议和纠纷,持卡人应直接与商品或服务提供方协商处理。在争议或纠纷处理过程中,持卡人仍应按时支付每月应摊还金额及分期付款利息。前述争议或纠纷不影响浦发银行对持卡人所欠款项的追偿权。
11、若持卡人卡片/账户被冻结、管制、注销,或持卡人卡片过期,或持卡人于分期付款期间内逾期还款,或发生浦发银行认为有损持卡人信用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本条款与细则第8条约定),所有剩余未偿还的分期付款债务将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未偿还的分期付款本金;剩余未分摊的分期期数对应的利息无需支付,已一次性收取的利息退还剩余未分摊期数对应的利息;同时,我行将一次性收取持卡人未分摊本金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分期金额、每期应还本金和每期利息亦属于信用卡透支金额,持卡人于分期付款期间逾期还款的,浦发银行将依照《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与相关领用合约对逾期金额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有权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诉讼、报案等方式维护其债权。
12、若持卡人与商户就退货或提前解约达成一致,在正式经浦发银行核准办理退货或提前解约手续之前,持卡人仍应向浦发银行偿还分期偿还额等全部应还款项。浦发银行收到提交的退款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应手续后,由商户将所退金额全额存入浦发银行指定账户,浦发银行完成退款处理后反馈至商户与持卡人。对于已成功提前还款的分期交易无法给予撤销处理,且该提前还款金额无法再次申请任何分期业务。
13、持卡人若按期缴付信用卡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被视为溢缴款,不会提前清偿分期的剩余本金或利息部分,且不计付利息。
14、持卡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全面。浦发银行有权予以核实。如因持卡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准确、有效和全面,浦发银行有权立即终止持卡人的商户分期业务,所有剩余未偿还的商户分期付款债务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未偿还的分期付款本金,剩余未分摊的分期期数对应的利息无需支付,已一次性收取的利息退还剩余未分摊期数对应的利息;同时,我行将一次性收取持卡人未分摊本金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15、浦发银行保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或银行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需要修改本业务条款与细则、各项费用以及终止本业务的权利,并提前在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ccc.spdb.com.cn)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持卡人。上述修改和调整在公告期满后即于公告确定的实施日期正式生效,并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公告未生效期间,持卡人可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背面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对该分期申请提前结清处理。但对于在公告生效日前办理的商户分期业务,其适用的利率仍以持卡人办理该业务时的利率及对应年化利率为准。
16、本条款与细则自持卡人采用手写签、电子签名、提交确认等在线签署确认形式签约时成立并生效。
17、本业务条款与细则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等文件约束。
附件: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适用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商户分期业务)
基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商户分期业务(以下称“本业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称“浦发银行”或“我们”)需要收集和使用自然人用户(以下称“您”或“个人”)的个人信息。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签署本规则前,仔细阅读本规则的全部内容,并对加粗字体显示部分重点阅读。如果您对本规则任何内容有疑义或不接受本规则的部分或全部条款,请不要进行确认及后续操作。
一、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删除等。
1.收集、使用和加工
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以及基于本业务服务的需要,您同意并授权浦发银行☑收集☑使用 ☑加工可能包含但不限于您的姓名、手机号码、收货地址、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用于本业务服务。
2.传输和对外提供(如涉及)
为实现上述处理目的,浦发银行可能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商户分期业务合作支付机构、以及接入支付机构商品或服务提供方(如涉及)。
3.存储地点和跨境传输(如涉及)
上述个人信息原则上将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4.存储期限和个人信息删除
浦发银行将在业务服务所必须和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期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超过存储期限,浦发银行会将您的个人信息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二、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一般而言,我们在取得您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根据“一、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以下情形中,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授权同意:
1. 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2. 我们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的;
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5. 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您的个人信息;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您的个人信息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和程序
您对您的个人信息享有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复制、转移、更正、补充、删除、撤回同意、解释说明等权利。
1. 查阅您的个人信息
您有权通过拨打浦发银行信用卡背面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查阅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
2. 更正、补充、转移您的个人信息
如果您发现您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您有权通过拨打浦发银行信用卡背面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向我们提出更正、补充、转移您的个人信息的请求,但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
3. 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拨打浦发银行信用卡背面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 如果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 如果您终止我们提供的服务;
(5) 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服务。
4. 改变您的授权范围、撤回同意
您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对您个人信息采集、使用等进行授权。您可以通过拨打浦发银行信用卡背面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改变您的授权范围或者撤回同意,改变授权范围或者撤回同意后,我们将不再继续采集、使用您相应的个人信息。请您理解如您改变授权范围或者撤回同意,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相应服务,也不再继续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您已就具体产品或服务与我们另行签署授权的除外),但您的决定不会影响我们此前基于您授权已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5. 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副本
您有权行使复制权,以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副本。如果您需要获取我们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副本,您可通过拨打浦发银行信用卡背面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向我们提出复制您的个人信息的请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技术可行的前提下,我们将根据您的要求向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副本。
6.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解释说明
您有权通过拨打浦发银行信用卡背面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要求我们对个人信息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受理您的问题后,我们会及时处理,将在15日内完成核查和处理。
请您确认无误并同意我们按照上述情形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本规则经您在线确认同意即视为您签署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