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福安康"保险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吉福安康”是一款定期两全的专项重疾保障,
1)涵盖了35种常见重疾保障和身故保障;
2)提供原位癌保障,保障更全面;
3)疾病等待期仅为90天,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4)合同满期,返还保险金额,大大提高了客户满期收益。
是一款集身故保障、重疾保障、保费增值于一体的综合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保险责任介绍
 

1)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保额
2) 原位癌保险金:给付20%保额(不影响其他责任)
3) 身故保险金:给付保额(18岁前身故为返还已交保费)
4) 生存保险金:给付保额

 
 保险示例
 

李先生,30周岁,刚刚组建小家庭,事业上年轻有为,刚晋升为部门主管,月薪2万。为解除后顾之忧、全力在职场打拼,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额30万元的《吉福安康重疾保障计划》。每月缴费1431元,15年共缴纳保费257,580元,保障长达25年。李先生可享有的保障利益:
1.如果李先生不幸在等待期后罹患原位癌,凭医院诊断证明即可获得6万元的原位癌保险金(保额30万的20%),而且在李先生的原位癌治愈后还能继续享受到这份保障计划里面的其他保障内容;
2.如果在保单有效期内,李先生不幸身故,身故受益人即可获得30万元;
3.在等待期后,一旦李先生被诊断出合同载明的35种重大疾病之一,凭医院诊断证明即可获得基本保额30万元;
4.如果李先生在25年的保险期间内没有发生第2或者第3项赔付,那么可以在55岁的时候获得满期生存金30万元。

* 本产品根据被保险人的性别及投保时的年龄,保险费会有所不同。
* 以上案例仅供说明,所述内容与真实生活中的人物、组织或事件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 该案例不应该被理解为确认任何真实个案的承保范围,也不应以该案例为依据预测真实索赔个案的结果。实际理赔应根据具体事实和相关保险合同条款处理。

 
 投保年龄
 

30天-45周岁

 
 责任免除摘录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 以上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以保单合同约定为准(可下载条款阅读了解)。

 
 条款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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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保公司
 

太平人寿历史悠久,1929年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海外,2001年恢复国内经营,是现今中国保险市场上经营时间最长和品牌历史最悠久的中资寿险公司之一。
太平人寿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金62.3亿元人民币,目前已开设35家分公司和近900家三、四级机构,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总资产超过1800亿元人民币,稳居国内中大型寿险公司行列。复业以来,太平人寿坚持专业化经营、体系化运作,在个人代理、银邮代理、电子商务等渠道提供涵盖人寿、意外、健康、年金等多种类型的保险产品,用以满足客户养老、教育、疾病、医疗、生存、身故、残疾等多方面的保障需求。公司业务发展稳健,业务结构良好,具备较好的商誉、管理水平、经营环境和发展前景,已连续六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连续三年获得惠誉国际
“A-”评级。

 
 
*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保单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