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享太平"保险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保障全,额度高:全方位意外保障,最高5倍保额;
意外伤残累积赔:伤残赔付一次后保单继续有效;
无论是否出险,都全额返还保费,更享10%增值。

 
 保险责任介绍
 

1)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已交保费的110%给付,本保障计划终止。
2) 意外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基本保额赔付;如果被保险人是以乘客身份搭乘客运汽车、列车、轮船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则按照基本保额的3倍赔付;如果被保险人是以乘客身份搭乘飞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则按照基本保额的5倍进行赔付,并返还110%已交保费,本保障计划终止。
3)意外残疾/烧烫伤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照伤残比例赔付,最高可累积赔付至保额。
4)满期生存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则按已交保费的110%给付,本保障计划终止。

 
 保险示例
 

李先生,30岁,银行主管,事业有成,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未雨绸缪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悦享太平意外保障计划」30万保额,选择了10年交费、保障20年,每月仅需花费580.5元,所获得的保障为:

若交费5年后,不幸因重疾身故,能获得110%已交保费的赔付,合计38,313元;
若交费5年后,不幸发生车祸导致颅脑损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赔付30万元;15年后满期仍然生存,则返还110%已交保费,合计赔付67537.8元;
若交费5年后,不幸因台风发生意外导致身故,赔付30万元,同时返还110%已交保费,合计338,313元;
若交费5年后,不幸乘坐汽车导致身故,则赔付90万元,并返还110%已交保费,合计938,313元;
若交费5年后,不幸乘坐航班失事导致身故,赔付150万元,并返还110%已交保费,合计153,8313元。

* 以上案例仅供说明,所述内容与真实生活中的人物、组织或事件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 该案例不应该被理解为确认任何真实个案的承保范围,也不应以该案例为依据预测真实索赔个案的结果。实际理赔应根据具体事实和相关保险合同条款处理。

 
 投保年龄
 

18-59周岁

 
 责任免除摘录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 以上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以保单合同约定为准(可下载条款阅读了解)。

 
 条款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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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保公司
 

太平人寿历史悠久,1929年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海外,2001年恢复国内经营,是现今中国保险市场上经营时间最长和品牌历史最悠久的中资寿险公司之一。
太平人寿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金62.3亿元人民币,目前已开设35家分公司和近900家三、四级机构,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总资产超过1800亿元人民币,稳居国内中大型寿险公司行列。复业以来,太平人寿坚持专业化经营、体系化运作,在个人代理、银邮代理、电子商务等渠道提供涵盖人寿、意外、健康、年金等多种类型的保险产品,用以满足客户养老、教育、疾病、医疗、生存、身故、残疾等多方面的保障需求。公司业务发展稳健,业务结构良好,具备较好的商誉、管理水平、经营环境和发展前景,已连续六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连续三年获得惠誉国际“A-”评级。

 
 
*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保单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