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冒用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名义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线索”活动细则
(1)活动目的
随着浦发银行信用卡品牌形象在市场的连年提升以及浦发银行信用卡业务在客户中的影响日益增加,近年来我中心发现冒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名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花样越来越多,更具有迷惑性,有不少客户的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上当受骗的案件时有发生。
为打击利用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名义进行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增强客户防范各类信用卡业务电信诈骗的风险意识,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就“征集冒用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名义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线索”活动拨出人民币24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以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鼓励广大社会公众积极提供冒用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名义进行电信诈骗的犯罪活动线索,共同打击有关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为客户营造更加安全的信用卡用卡环境。
(2)征集时间:
本次活动的征集时间自2014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如240万专项资金在2015年6月30日前使用完毕,则以资金使用完毕的当日作为本次活动征集时间的截止日。
(3)线索征集范围及提供途径: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面向公众征集冒用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名义,利用短信、电话或者互联网方式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线索。
本活动中所鼓励公众提供的电信诈骗线索的犯罪行为具有以下特征:犯罪分子通过短信、电话或者互联网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并使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
以上犯罪活动线索,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供:
- 拨打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电话4008208788
- 发送线索至Email:XSZJ@spdbccc.com.cn
- 浦发信用卡中心官方网站www.spdbccc.com.cn
如有发现或知悉上述犯罪活动,我们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提供线索,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收到举报线索后将予以如实记录、梳理,并及时协助向公安机关移送。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根据线索情况,对提供线索的个人根据本方案予以奖励。
(4)奖励标准
凡在征集时间内提供冒用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名义,利用短信、电话或者互联网方式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破案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在2015年12月31日前直接破获刑事案件的首位线索提供者个人,在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并经查证属实后,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对该线索提供人给予价值人民币5万元至20万元的礼品奖励:
破获犯罪案件的案值金额 |
奖励的礼品金额 |
2万元-20万元(含) |
5万元 |
20万元-50万元(含) |
10万元 |
50万元-100万元(含) |
15万元 |
100万元以上 |
20万元 |
如匿名提供线索,无法核实个人真实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凡是提供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线索的,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5)对线索提供人信息的保密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信息依法严格保密。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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