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规则

1、

本活动仅限浦发银行信用卡(不包括各航空酒店类联名卡、五星电器·浦发银行联名信用卡、WOW卡异型卡、兰州车主卡(普通版))之主卡持卡人参加,附属卡持卡人不参加本活动。逾期账户、销户账户和被冻结账户等非正常状态账户不可参加本活动。

2、

本活动下,每500或1000积分(视具体的抽奖类型而定)可兑换一次抽奖机会,持卡人可在一次抽奖中兑换多次抽奖机会,不限兑换次数;持卡人同时持有多张浦发银行信用卡的,亦可在一次抽奖中使用其名下各张信用卡内积分分别兑换多次抽奖机会。一次抽奖中,持卡人兑换的抽奖机会越多,中奖概率就越大。

3、

持卡人使用积分兑换抽奖机会一旦提交,即不可撤销或更改,卡内积分将实时扣除。持卡人未中奖的,扣除的积分不予退回。

4、

抽奖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中下旬进行,抽奖人数按季度进行统计,每次抽奖的中奖者将在上一季度使用积分兑换抽奖机会的持卡人中产生,例如:7月中下旬抽奖的中奖者将在上一季度(即4月、5月和6月)使用积分兑换抽奖机会的持卡人中产生。
中奖名单将于下季度开始后的45个工作日在浦发信用卡官网首页-最新公告栏目予以公布,敬请留意。

5、

每次抽奖抽出的中奖者,获赠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送出的指定奖品。奖品以最终实物为准,不可折现或调换为其他商品。

6、

因中奖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持卡人承担并由浦发信用卡中心代扣代缴。若持卡人不愿承担个人所得税,则视为持卡人放弃获赠;若信用卡账户处于逾期、销户和被冻结等非正常状态,亦视为持卡人放弃获赠。若抽奖奖品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则超过人名币5000元部分的金额由持卡人承担。

7、

奖品将于每次抽奖结束后2个月内统一邮寄至客户兑换礼品时系统中客户登记的递送供地址。若中奖持卡人未收到奖品且未在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拨打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查询的,则视为持卡人放弃获赠。

8、

本次活动所有奖品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之指定供应商提供,任何有关之责任,均由相关供应商负责。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随时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并将不时调整或变换礼品。

9、

本活动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